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通知如下:
各系(院)部聘请校外教师应从本单位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并按规定流程将聘用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报人事处审核,填写相关审批表和协议书。不经人事处审核擅自安排校外教师上课的,人事处不予结算课酬,发生相应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