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门、各系(院)部、后勤公司、宏丹物业:
为及时掌握我院教职工离职情况,加强和规范学院离职教职工的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机关部门、各系(院)部、后勤公司、宏丹物业的部门负责人是掌握本部门人员异动情况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人员有变动情况,包括离职、有离职意向、有消极怠工及其它不利于工作的情况,部门负责人应即时上报人事处。
二、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上报,放假期间可先电话通知,之后再补书面材料。
三、对于人员离职却未即时上报的部门负责人,由其承担因社保及公积金未能及时停缴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人事处
二0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