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薪酬结构体系,发挥薪酬的保障、激励作用,鼓励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工作水平,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在多次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并修改的基础上,我院已于2016年9月实施《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完善薪酬分级制度实施办法》(海工商〔2016〕4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时间跨度大,需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系(院)部提醒本部门人员查询其工资,如有异议请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并于10月14日前统一报至人事处。
二、人事处将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并统一在2016年10月的工资制作中进行调整。
联系人:陈卓莹 联系电话:65228813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12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