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工商人〔2010〕8号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关于印发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道德修养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我处制定的《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道德修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院 人事 规章制度 通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4份)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职员工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教职员工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踏实工作,爱校如家,关心学院发展;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拖拉,不推诿,工作重结果、轻过程。
三、仪表大方、整齐、整洁;语言规范、健康、准确;举止文明、高雅。
四、在办公室或课堂上必须使用普通话,不能用方言教学。
五、办公室内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不能随意串岗。
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真诚待人,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准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正确对待自己,客观对待他人;主动维护其他教师的威信,不在背后议论他人是非。
七、向学院领导反映情况时,不得在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串联。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八、集中精力搞好教学与管理。不许从事餐馆、商店、网吧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九、进课堂前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时间不得出课堂接听电话或会客。不得与学生发生激烈冲突,更不得因“受气”离开课堂。
十、禁止酗酒。上班前不许饮白酒,上班时不许有酒气;禁止在课堂上和公共场所抽烟。
十一、教职工不得单独带异性学生到娱乐场所消费以及到岛内外旅游。
十二、廉洁奉公,严禁借工作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自觉维护学院荣誉,敢于同有损学院声誉的言行做斗争;禁止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私事提供方便。
十四、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人师表,爱校如家,敬业乐教,无私奉献。
十五、以上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道德修养
一、师德规范
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人民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正确处理与社会、教育教学、学生、家长、教师集体等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教师的道德规范以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为宗旨,把是否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衡量教师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
改制联办以来,学院广大教师和干部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忠于职守,辛勤工作,默默耕耘,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批爱岗敬业、品德高尚的教师和干部,他们是学院的宝贵财富。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展示广大教师和干部“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爱业乐业”的精神风貌,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法纪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是教师的天职。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不怕辛苦、不计得失、敬业乐业、矢志不移。
(二)依法执教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依法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教育教学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懂法、守法,自觉地依法执教。
(三)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被历代誉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孔子所提出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至理名言,充分说明了教师的表率作用对塑造学生的性格和品德的重要性。
教师是用“灵魂”去塑造“灵魂”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这就要求教师在道德品质、学识学风、语言谈吐、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全面“以身立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的“为人师表”,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爱是一种由衷的热情,是一种无私的奉献,是一种依恋不舍的道德情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关爱每一个学生。对所有的学生不歧视,一视同仁,尊重学生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要坚持对学生进行长期的、反复的、耐心地教育,既爱“金凤凰”也爱“丑小鸭”。只有全身心地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才能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和保证教育过程顺利进行的条件。
(五)严谨笃学
治学严谨、学识渊博、热情教学、精心施教,是教师的美德之一。“要想学生学好,必须先生学好,唯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勤学、勤思、勤实践。对待学问,要为事业而学,为学生而学,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孜孜以求,学而不厌,把学习、工作、研究融为一体,形成一种全新的职业生活方式。
(六)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教师要完成“传道、授业、解惑”的光荣职责,必须要有探索新知识的渴望,勤奋学习,精通本行业务,切实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技能,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领域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具有渊博的知识,对自己的“一桶水”经常进行更新、换代、充实。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要根据学生接受能力和个性差异因人施教,不断地进行创新性传授。
(七)团结协作,互勉共进
在现代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不是某单个教师,而是整个教师集体。教育已成为一项开放系统工程。这要求教师在工作中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密切配合,共同提高;正确对待同事的成绩与失误,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二、师德修养
教师要想使自己成为师德高尚的人,必须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正如古人所说:“君子如磋如琢”。璞通过雕琢才能成为金石美玉,人通过修养才能成为高尚的人。
(一)自身学习,提高认识
学习是提高道德认识和道德修养的方法之一,是品德形成和修养的前提与指导。通过学习懂得什么行为是符合师德规范的,什么行为是不符合师德规范的,从而树立师德观念,立志做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论,使自己确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共产主义的道德原则和社会主义教师道德规范与要求,并将其转化为教师个人的内心信念,明辩道德是非,提高遵守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和要求的自觉性;学习革命教育家和优秀教师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在心目中确立崇高的师德榜样,提高自己的师德境界。
(二)自觉修养,长期坚持
道德作为一定社会的人们的行为规范,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而且主要是靠内心信念。师德修养是教师道德素质上的自我锻炼、自我教育、自我陶冶和自我提高。因此,提高道德修养过程中的自觉性,是道德修养成败的关键。
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核心。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主要体现在道德修养的实践性,即按道德规范做事,使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实践道德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在他人知道,自己与他人共处,有人监督的情况下,按道德规范做事。二是在他人不知道,自己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然按道德规范做事,这称之为“慎独”。三是“自省”,即一个人对自己的品行进行自我检查。古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意思就是天天反省,天天照镜子,发现脸上有灰尘马上洗掉。四是“自讼”,即以师德规范为准绳,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自我起诉,自我判决。也就是自己与自己打官司,在这场官司中,原告、被告、法官三位一体,都是自己。“慎独”、“自省”与“自讼”,既是道德修养的主要方法,也是道德修养的一种极高境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教师有高度的自觉性。
师德修养不是一夜之功,道德品质的培养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正如毛泽东所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因此,只有长期坚持,持之以恒,才能建筑“人格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