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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9-1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51
海工商人〔2010〕4号
 
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从2010年起,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3-24日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0年9月14-21日
    (二)地点:行政大楼7楼人事处办公室
    (三)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供现场确认审核: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规格为A4纸双面激光打印,不得自行设计打印表格。准备3张小2寸与网络报名相同底的彩色相片,2张分别贴在申请表上相片栏,另一张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2.《身份证》原件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在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复印,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聘任证书或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受理各单位申请人员申报材料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名称
时 间
单位名称
时 间
国际商务系
9月14日
建筑工程系
9月19日
旅游系
9月19日
信息工程系
9月20日
艺术系
9月20日
基础课部
9月21日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议工作
    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师需提供三张一寸照片和50元,请各系部教务干事于2010年9月14日前统一收齐报人事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议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院  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  通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0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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