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教师暑期企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在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并积极动员,组织所有专任教师参加暑期实践工作,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和纸质申请表(见附件1、2)报至人事处。
实践结束后,参与实践的教师请于9月30日前上交考核表(见附件3)交至人事处。
附件:
人事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