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提交的材料
1.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和联合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 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填写未婚声明函各2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离异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加盖民政部门备案章)或民事调解书并填写未婚声明函各2份;丧偶未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纪录)并填写未婚声明函各2份。
4. 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的首付款银行转账凭条原件及复印件2份(必须是申请人转账给售房人)。
5. 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原件2份。
6. 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和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近一年内的工资卡银行流水、个人缴税单等)各2份。
7. 二手房评估公司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各2份。
8. 售房人提供的过户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
9. 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的近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原件各2份。
10.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明细单》(有效期一个月)各2份。
3.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4. 售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二、备注
1. 贷款申请所需要的身份证、军官证、婚姻证明、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原件现场核实后退还本人。
2. 售房人及配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面签。
3. 二手房贷款年限+房龄≦35年。
5. 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