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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日期:2022-12-05 10:00:00  发布人:rsc  浏览量:506

    【办理时间:每月1 — 25日

    【经办条件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领取待遇等情况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外省。要求单位已为参保人办理停保,参保人无欠费记录,如存在欠费记录,需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如出现缴费未到账情况,需等到账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提供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他人代办的,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经办流程】

1、参保人到转出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出地社保机构核对缴费信息,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由参保人签名确认。

3、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参保人转移接续条件。

4、参保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送交转入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5、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 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6、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发送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结以下手续:

u 核对信息并生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u 办理基金转出手续;

u 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保机构;

u 终止参保人员在转出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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