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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补手续流程
日期:2022-12-05 10:00:00  发布人:rsc  浏览量:1175

    【办理时间:每月— 25日

    办理内容:从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一次性趸补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办理条件

1、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1月1日后退休,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一次性或者分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以及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向后续缴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向后续缴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补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必备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补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趸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流程】

1、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补审批表》(一式三份),将上述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给补缴柜台。

2、前台业务人员对表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3、后台业务人员对表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送分管领导审批。

4、分管领导审批后,业务人员做补缴认定。

5、参保人对核定数额进行确认,业务人员将补缴数据传送地税征收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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