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每月11 — 25日
【经办条件】:参保单位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后,转为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
【提供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经办流程】:
1、填写《个人缴纳社保费登记核定表》(一式两份)。
2、将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申报柜台,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
海南省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核定表(表2-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