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一、教研室调整:
建筑工程学院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分立为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建筑设计教研室;
撤销建筑工程学院房地产教研室。
二、任命:
陈默为建筑工程学院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主任;
郝延妮为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教研室主任。
三、免去:
高鹰原建筑工程学院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主任职务;
张育霞原建筑工程学院房地产教研室主任职务。
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止)。如有异议,可向人事处反映,电话:65228813。
人事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