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正常上班,4月1日(星期六)安排4月3日(星期一)的教学活动。
二、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在放假之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假期前,各学院(部)、各部门必须关好办公室、实验(实训)室门窗,应当关闭电源、水源的,必须关闭;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化学实验物品。
(三)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教育老师在假期出门前关闭居住场所的电源(例如热水器、饮水机等电源开关);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对不落实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各学院(部)、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妥善安排放假期间的值班并做好安全防护等工作,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保卫处要指定专人校内值班,加强巡查,确保发现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值班表:
日期 |
值班领导 |
值班员 |
4月2日 |
符勇 |
潘淑惠13379945240 |
4月3日 |
黄恒 |
蒙志兴13976305789 |
4月4日 |
靳维恺 |
辛久丹13648612200 |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532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