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部门、各学院(部)、后勤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现重申以下规定:
1、教职工应严格按照学院规定上班时间打卡、到岗(上午 8:00-11:40、下午2:30-5:30 )
2、教职工不得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吃早餐、网购、玩手机等。
请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人事处将对各机关部门、各学院(部)、后勤公司展开不定期检查,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与当年年度考核挂钩。
人事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