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我院于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依照该《办法》积极组织教师利用暑期时间到行业、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并做好申报工作。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doc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