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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6-2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5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1.教师系列(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教师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安排
    1.各系(部)主任牵头对各系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审核、整理;
    2.各系(部)于6月30日前把初评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3.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考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7月1日);
    4.公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7月2日—7月12日);
    5.7月15日前人事处负责将申请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相关表格请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到人事处登记购买;
    3.评审费的收缴标准将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标准执行。评审费由申报个人支付。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费为320元/人,中级评审费为210元/人,初级评审费为80元/人。学院负责代收后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向省教育厅缴纳,由省教育厅以学校为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  通知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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