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做好拟聘教师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受教育厅委托,由海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在海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参照教育厅制定的评价办法和标准,结合高校教学工作实际,对海口及其周遍地区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评议,做出能否认定教师资格的审查意见,报省教育厅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为进一步做好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评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二、考试时间 2009年11月14-15日
三、考试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
四、考前准备工作
2009年11月4-5日:补充核实申报人信息(各高校人事处联系人负责)。
2009年11月7-11日:考务准备及办理准考证。
2009年11月12日:各高校集中到海南师范大学办公楼501室办理说课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手续(一寸照片两张,260元/人)。
2009年11月13日: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场等。
五、考试安排
2009年11月14日8:30-11:30,田家炳书院4-8层。
参加说课人员根据随机抽定的内容编写教案,独立完成并由监考人员盖章确认。参加说课人员根据所写教案按时到所在考场参加说课(按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待考室),说课地点:田家炳书院4-8层。
2009年11月14日14:30-18:00,按时间安排依次说课。
2009年11月15日8:30-11:30,按时间安排依次说课。
2009年11月15日14:30-18:00,按时间安排依次说课。
2009年11月16-17日,汇总有效成绩并出具说课成绩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