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职称评定
人才招聘
政策法规
教师发展
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正文
高校教师资格证办理程序
日期:2009-11-25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158
操作>>
一、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按要求到市县级人民医院体检;相应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估。
二、申请人提供以下证件 ① 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岗前培训合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三级甲等以上,博士学位人员免)原件及复印件。
三、人事处复核材料报学院领导审核。
四、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审批办证。
点击数:158
【
收藏本页
】
上一篇:
海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评议工作方案...
下一篇:
关于组织推荐海南省高等学校评审专家的通知
返回首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