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海南省档案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档职改办发【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申报。
报名地点:人事处刘老师处。相关表格请登陆海南省档案局(馆)网站(http//:archives.hainan.gov.cn)下载。
附件:《海南省档案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二ΟΟ九年六月八日
海南省档案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档案专业技术
各市县档案局(馆),各专门档案馆,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09年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中级、初级申报评审材料报送省档案职改办,10月份评审,12月份资格核准与发放证书。
高级申报评审材料必须在8月5日前报送省档案职改办,以便报送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请各市县档案局(馆),省直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单位。
二、评审范围
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在岗人员。
三、呈报评审材料内容
1.人事部统一制作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中级各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两份,所有表格均可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下载。
2.《个人综述材料》高级、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两份。此材料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真实后盖章生效。材料内容包括本人任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学习、资历、政治思想情况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结论、现职业绩情况。
3.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讲评一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任职以来有代表性论文,并且有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公开发行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DN)的专业刊物。同时在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须有会议发言证明,并被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高级4篇,中级1篇以上。
6.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所列各项情况互为对证明证据(复印件),并依序装订成册。
7.对外语成绩的要求,按照琼人劳保专[2008]44号文规定执行;计算机按照琼人劳保专[2009]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评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学历、职称、档案岗位培训资格证等原件,审验后退回。
五、评审费用
高级每人500元,中级每人300元,初级每人100元,与申报材料同时送省档案职改办(同时请交2寸彩色相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在申报评审材料内容时请详细阅读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61号)文件,是否符合评审条件,以便更好准备申报材料。详细内容请登陆海南省档案局(馆)网站(http//:archives.hainan.gov.cn)。
咨询电话:65367087
二ΟΟ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