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高校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备案的函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琼人社函[2018]393号)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文件,现就2018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认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文件。申报认定条件执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
(二)职称外语条件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
(三)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9日-10月8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牵头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
(二)10月9日-10月16日,学院(部)把初评合格的申报材料按照教学、科研分类,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分别进行教学和科研相关成果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科处出具合格证明。
(三)10月17日-10月22日,教学科研处将申报人材料移交职称领导改革领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等工作。
(四)10月23日-10月29日,申报人补交材料。
(五)11月-12月,职称领导改革领导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答辩工作。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65228813
附件:
2.附件2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doc
3.附件3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4-1.附件4-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doc
4-2.附件4-2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6.附件6 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