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对我省高校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备案的函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琼人社函[2018]393号)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文件,现就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认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36号)文件。申报认定条件执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
(二)职称外语条件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
(三)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6-21日,职称领导改革领导办公室组织实施材料初审,由其出具初审结果。
(二)5月22-29日,申报人补交相关资料。
(三)6月-7月,职称领导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答辩工作。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65307156
附件:
1.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2.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
3.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4-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
4-2.《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
6.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表格
7.2017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说明
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