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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7-11-06 00:00:00  发布人:rsc  浏览量:1073

各部门、各院部: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增强教职员工遵章守纪意识,在多次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并修改的基础上,我校已于2017921日颁布《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该《办法》的有效实施,强化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行坐班制的行政及教辅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正常上下班应打四次卡,无论迟到或早退均必须打卡,只有一次签到或签退记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上午签到时间为7:00-8:00,上午签退时间为11:40-13:00,下午签到时间为13:30-14:30,下午签退时间为17:30-22:30。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上述时间范围外签到、签退(考勤机均可记录),并于月底统一向人事处提供有效的情况说明。

三、不得以忘记打卡、加班(不说明具体加班内容)、查课等为由报送考勤情况说明,否则一律按无效说明处理。辅导员以查寝为由报送情况说明的,必须以查寝记录为依据。

四、各部门、各院部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上报考勤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包括事假、病假、旷工、因公外出、进修学习等),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五、根据《考勤办法》规定,考勤作为发放工资、职务调整、内部职称评聘、年终评优及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希望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奋力开拓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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