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称评定 >> 详细内容
 
职称评定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2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0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考评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请大家仔细查看通知内容,做好相关预习准备工作。并于10月21日下班前到人事处缴交认定说课考评费用260元/人。

     人事处将于10月22日将此费用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共同上缴到海南大学换取认定说课考评准考证。

      请大家务必相互转达,以免耽误报考事宜。

     联系人:史老师 0898-65307156

 

 

 

 

 海南大学人事处

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负责协助省教育厅开展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说课考评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课考评对象

海南大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新引进的教师。

二、考评内容及步骤

说课考评包括撰写说课稿及说课答辩两部分内容,综合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成绩。考评步骤如下:

1、学科分组及选题。根据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类别分组,从说课教师自行携带的相关教材中,以抽签的形式抽取其中章节作为说课的课题

2、撰写说课稿。说课教师围绕已选课题,在指定的考场中集中撰写说课稿,写作时间为90分钟。

3、说课答辩。说课教师结合说课稿进行说课,并回答评委提问。说课时间为7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提问1至2个问题。

 

三、考评地点、时间安排

1、说课考评地海南大学海甸校区4号教学楼

2、 说课考评时间:2015年10月24

9:00-9:30抽签课题

9:30-11:00撰写说课稿

③14:30-18:00说课答辩

3、10月23日前发准考证,具体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说课教师请务必随身携带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否则将取消说课资格。

2、说课教师必须自行携带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材1本,其他参考书和资料不能携带进入考场。

3、抽取说课课题后,参加说课的教师需填写《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评价表》(一式三份)、《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评估意见表》(一式一份),表格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

4、说课稿撰写完成后需自行复印3份,说课答辩时提交原件和2份复印件给评委。

五、其他

1、说课考评是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内容,事关说课教师的切身利益,各高校相关负责同志收到此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并组织本校相关教师充分做好说课的准备工作

2、各高校请于10月22日前统一收齐本校《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说课费用,并送交海南大学人事处。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1745号文)执行,标准为260元/人。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51019

 
 
点击数:180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