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寻找最美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5)49]号文件,根据文件第三项内容指示,请各系部深入挖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最美教师”人选,以简洁的语言准确介绍其先进事迹,全面展示我院优秀教师的良好精神风貌。
请各系部于5月16日16点前将报送材料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上报省厅。
(文件详见附见)
附:琼教办4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