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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1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7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师厅函〔2013〕10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进行采集上报工作。我院按照省教育厅的信息采集工作部署计划,现将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由各系部将海南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附件一)自行复印后将表格发放到部门员工手中,要求:用A4纸正反面复印。

  二、由各部门完成信息采集表(附件1)的布置填写及上报工作,上报时间:2013年10月21日下午下班前交到人事处。如未按期按质量上报,造成学院整体上报进程滞后,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个人填写表格填写要求:(一)用黑色签字笔,要求正楷书写,字体工整。(二)本人须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个人上报信息错误所造成后果自负,学院已建立“数据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须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保证数据质量和安全。(三)采集表填写时须填写相对应的代码及清楚指标解释,请填写前务必认真研读附件2和附件3。

  四、填报流程:本人填写完后,将采集表交到部门干事处,再由部门干事统一交到部门负责人处审核,部门负责人须单独做一张审核完毕声明并签字确认,与采集表一并上交人事处。

  填写过程中不明白之处,可与人事处蔡春燕联系,电话65228813(6003)。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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